學思踐悟 履職擔當
陳哲
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是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是嚴明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遵循;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在黨的建設偉大進程中具有裡程碑式的重大意義。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學習貫徹《准則》《條例》作為當前最重要最迫切的政治任務,在貫徹實施上狠下功夫,把《准則》《條例》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根本遵循,緊握管黨治黨的戒尺,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力行責任擔當,切實擔負起明規挺紀的神聖使命。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執紀的專門機關,肩負著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執行黨規黨紀的神聖職責和權力,必須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緊跟中央部署,宣傳好、學習好、運用好《准則》《條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把落實兩個黨內法規貫穿到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過程,真正把紀律嚴起來、挺起來。要牢牢把握《准則》這個執政黨道德宣示的高標准,充分運用《條例》這把管黨治黨的尺子,找准職責定位,堅持紀法分開、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圍繞“六大紀律”,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提昇紀律審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成為從嚴治黨的“鐵律”、執紀問責的“利器”,敢於擔當、敢於較真、敢於查處、敢於問責,對違紀行為“零容忍”,切實維護黨紀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真正扛起執紀、護紀、挺紀的職責。
強化從嚴執紀,有效發揮黨規黨紀的警示震懾作用。制度生命力在於落實,約束力在於執行,威懾力在於從嚴。必須把從嚴貫徹執行《准則》和《條例》作為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和具體行動,切實扛在肩上,著力落到實處,讓鐵紀發力、禁令得行、規矩生威。要突出執紀剛性,堅持鐵的標准,對違規違紀的現象和行為,發現就抓,露頭就打,嚴肅查處,絕不留“暗門”、開“天窗”,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遵守黨紀沒有特權、執行黨紀沒有例外,絕不搞下不為例、有情可原、法不責眾,讓《准則》和《條例》有力度、有權威、有實效。要突出執紀重點,依照“六大紀律”為黨員乾部違紀行為“畫像”,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持把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的“三種人”、“三個時間段”和“六大重點領域”作為紀律審查重點,突出查辦、重點查辦、快查快辦。要切實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基層,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小官大貪、小官小貪、與民爭利、損害民利等行為,嚴肅懲處“雁過拔毛”式腐敗,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反腐敗的實際成效,享受反腐“紅利”。
突出職責聚焦,堅持把紀律特色落實到紀檢工作全過程。在線索受理環節,注重小節和細節,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抓苗頭,動輒則咎,治於初萌;在檢查環節,注重從“查違法”向“盯違紀”轉變,把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作為審查重點,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從紀律和規矩角度去衡量、處置黨員乾部違紀問題;在審理環節,更多體現、描述和報告違反黨紀的情形和後果,突出紀律特色,彰顯紀律的嚴肅性和剛性約束。要把握和運用好“四種形態”這一從量變到質變的梯次規律,使其成為紀檢工作的常態,從“以法律為底線”轉變為“以紀律為標尺”,從“懲處極少數”轉變為“管住大多數”,從“突出以治標為主”轉變為“注重以紀律治本”,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拔爛樹”,又要“治病樹、護森林”。(作者系牡丹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