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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來省委巡視組共移交問題線索3679件
2016-01-19 07:59:14 來源:東北網  作者:孫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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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9日訊(記者 孫英鑫)《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明確,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一:萌芽和建立

  1921年建黨之初,黨中央開始派遣特派員巡行指導工作。中共“二大”在通過的黨章中作出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得隨時派員到各處召集各種形式的臨時會議,此項會議應以中央特派員為主席。”此為黨內巡視最初的法規依據。

  1925年,中央擴大執行委員會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提出,“應當增加中央特派的指導員,使事實上黨對於區及地方實行指導全部工作。”

  1927年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從中央至地方建立並實行巡視制度,會議通過《最近組織問題的重要任務議決案》,提出“應當開始建立各級黨部的巡視指導制度”。

  1928年10月8日,中央專門制定巡視條例,以中共中央通稿形式下發並要求各級黨部執行,此為黨巡視制度的起源。

  1931年5月,中央通過了《中央巡視條例》,要求各省各地參照建立自己的巡視制度。《中央巡視條例》分五章,對巡視員的條件、基本任務、工作方法及職權、教育與紀律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標志著黨內巡視制度正式形成。

  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各級黨部的工作規則和紀律的決定》,提出“上級黨委得向下級黨委派遣巡視員,傳達上級黨委的意見,考察下面的情形報告上級黨委”,為巡視制度的實行提供了推動力。

  二:新時期的探索和發展

  1990年,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決定》,指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根據需要向各地、各部門派出巡視工作小組,授以必要的權力,對有關問題進行督促檢查,直接向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報告情況”。由此,黨在新時期的巡視制度進入探索、建立和發展的新階段。

  1996年1月,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通過了關於重申和建立巡視制度的決定;同年3月,中央紀委制定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建立巡視制度的試行辦法》,對巡視乾部的選派、巡視組的任務、職權、紀律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並於當年派出兩批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這也是中央紀委第一次開展巡視。

  2001年5月至2002年10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2批巡視組對6個省(區)開展巡視工作。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

  2003年,中央批准在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設立巡視組和巡視工作辦公室;同年,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寫入條例,巡視工作由此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軌道。

  2004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相繼設立121個巡視機構。

  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巡視制度”的要求,新修訂的黨章把“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納入黨的組織制度體系,此為巡視制度首次寫入黨章。

  2009年7月,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對於推動巡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並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和巡視工作辦公室分別更名為中央巡視組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也相繼成立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三:十八大以來的發展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明確提出,“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2015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於巡視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情況的專題報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明確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同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已開展8輪,共安排100個組次,巡視了149個地方、單位,實現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有重要骨乾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巡視全覆蓋。巡視發現問題的能力越來越強,有效發揮了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

  四:我省巡視工作歷程

  黑龍江省巡視機構於2004年7月正式宣布成立。2008年8月省委決定成立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由五人組成。目前,組長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盛擔任;副組長由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楊汭擔任;成員為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榮利彬,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張亞中,省委巡視辦主任李洪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工作部門,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職能是統籌、協調、指導全省巡視工作。省委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省委巡視組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省委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按照中央要求,配齊配強巡視機構力量,省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巡視工作的難點和問題。特別是按照中央巡視“全覆蓋”的要求,采取超常規措施,多渠道組織巡視力量,加快巡視節奏,加大巡視結果運用力度。

  十八大以來,省委巡視組共移交問題線索3679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451件,其中廳級31人、處級140人、科級及以下429人。按照中央巡視全覆蓋要求,我省確定的需要巡視的地區和單位共有258個,目前,已完成130個, 2016年將安排三批巡視,對128個單位開展巡視,確保11月底前完成對巡視對象的全覆蓋。

責任編輯:呂博

【專題】走進龍江巡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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