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黨內監督利器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榮利彬就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深入開展巡視工作答記者問
東北網1月21日訊(姜雁龍 記者孫英鑫)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是規范巡視工作、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巡視工作實踐創新的重大成果,是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的重要抓手。近日,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榮利彬同志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就依據《條例》深入開展巡視工作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提出要強化巡視監督,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請您談談《條例》對於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有什麼重要作用?
答:《條例》已經頒布5個多月的時間了,現在看,《條例》的頒布對於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至少有三個方面的作用:一是提供了制度保障。《條例》既嚴格遵照黨章規定,又注意與修訂的《廉政准則》、《黨紀處分條例》相互配套,以法規制度形式把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巡視工作實踐成果確定下來,同時對影響和制約巡視向縱深發展的體制機制、隊伍建設等方面問題進行了明確,為提高巡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更加充分地發揮巡視工作遏制震懾治本作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制度遵循。二是提供了路徑保障。《條例》對巡視工作的基本定位、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重點內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都進行了詳細的明確,這既是開展巡視的基本依據,也是對巡視工作的強有力規范。從一定意義上講,《條例》是深入開展巡視工作的一本工作指南,有效地保證了巡視工作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確保能經得起歷史和時間的檢驗。三是提供了組織保障。《條例》明確了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同時,專門設立一章“機構和人員”,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的選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定位、職責,對巡視組構成和巡視工作人員應具備條件都一一作了明確,進一步理順了領導體制,為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高效、管用的組織架構。
問:我們注意到前段時間,媒體相繼報道了我省學習貫徹《條例》的一些做法,請您介紹一下我省在《條例》頒布後是如何學習貫徹的?
答:省委始終把抓好《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為履行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的一部分,周密組織,大力推進。一是及時傳達學習。中央貫徹《條例》電視電話會議召開第二天,王憲魁同志就主持召開常委會,學習《條例》原文,傳達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對全省學習貫徹《條例》作出了具體部署。明確提出,各級領導乾部要帶頭學習《條例》,巡視乾部要嚴格用《條例》規范言行、指導工作,依紀依規推動巡視工作上水平。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責單位,主動承擔起組織推動《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執行的責任,及時向省委提出了學習貫徹《條例》的意見建議,並且把落實省委關於學習貫徹《條例》的部署要求作為重點工作全力推進。二是對下周密部署。去年9月12日,中央下發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通知後,省委辦公廳立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下發學習貫徹《條例》的通知,從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主動自覺;嚴格執行《條例》,深化巡視工作;構建責任體系,強化追責問責三個方面對全省學習貫徹《條例》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站在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戰略高度,深入學習宣傳、認真貫徹執行,切實增強做好巡視工作的責任感和接受巡視監督的自覺性。三是召開座談會。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部門,組織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部分市(地)委書記、紀委書記,巡視組組長,部分省直單位紀檢組長,省委黨校、省社科院黨建專家參加的全省學習貫徹《條例》座談會。7名與會代表圍繞巡視成果運用、依法依規開展巡視、支持配合巡視工作、借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方面談了各自的體會,黃建盛同志傳達了省委常委會關於學習貫徹《條例》的部署要求,並對全省學習貫徹《條例》進一步作出具體安排。四是組織乾部培訓。我們結合每批巡視動員部署會,組織巡視乾部系統學習《條例》,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准確掌握基本內容,增強巡視工作人員學《條例》、用《條例》的自覺性和政策水平,把《條例》貫徹到巡視實踐之中。我們還在每個被巡視單位的進駐動員會上宣講《條例》內容,讓被巡視單位的黨員乾部深入了解巡視、自覺接受巡視。巡視辦專門編印下發了學習貫徹《條例》宣講提綱,為各級黨組織學習、宣講《條例》提供了遵循。省政法委、牡丹江市委、省文化廳黨組、省森工總局黨委、龍煤集團黨委等單位先後組織了《條例》的學習宣講活動。通過開展紮實有效的學習貫徹活動,在全省上下凝聚起了關心重視巡視、支持配合巡視、有序參與巡視的強大正能量。
問:通過學習貫徹《條例》,我省的巡視工作得到了哪些加強?
答:我們堅持在推進巡視工作中學習貫徹《條例》,在學習貫徹《條例》中提昇巡視工作。一是更加注重依法依規。通過學習貫徹《條例》,目前巡視乾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巡視工作的能力顯著提高。在具體巡視工作中,每個巡視乾部都能嚴格遵循巡視條例,帶頭執行條例,既不去行使依法依規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也不去乾預依法依規自己不能乾預的事情,自覺在黨規黨紀的框架下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二是更加注重成果運用。去年前三批巡視發現“四個著力”方面問題482個;問題線索1025個,其中涉及廳級乾部156人、處級乾部347人。牡丹江市根據巡視組反映的問題,對房地產開發混亂、征地拆遷逾期回遷等18個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對巡視組交辦問題線索立案63件,立案率26.5%,移送司法機關13人。寶清縣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了認真的了解核實,已立案18件,處分違紀人員22人。省地礦局調查核實案件6個,免去12名違規提拔使用的乾部職務,處分違規違紀黨員乾部7名,收繳違紀資金173.94萬元。佳木斯大學立案7件,涉及處級乾部8人,給予黨紀處分8人,撤銷職務2人。三是更加注重建章立制。組織人員以《條例》為依據,研究制定了貫徹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出臺《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省委巡視組專項巡視工作流程》等15項制度,制作印發了個別談話情況報告等21個工作模板,明確了巡視准備、了解、報告、反饋、移交、整改等六大環節的工作標准,初步形成了以黨章為根本、以條例為主體、以配套制度為支橕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為依法依規開展巡視提供了制度機制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