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7日訊 大學生創業企業初期應減免殘疾人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向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征收的用於殘疾人就業的政府性專項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對促進殘疾人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有很多大學生創業企業和小微企業尚屬初創階段,甚至有的企業還在虧損階段。而殘疾人保障金的強制核定與征收,制約了大學生創業的發展。省政協委員劉叢巍建議: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應兼顧企業性質、人員規模、行業特點等因素,防止征繳政策一刀切。對於大學生創業企業,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不足1人的,考慮予以免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探討由願意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企業、團體代為承擔的模式。讓大學生創業企業初期社會責任由成熟企業和其他機構來自願承擔,大學生創業企業和小微企業在成長起來後再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責任編輯:王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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