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6日訊 2月14日,小佟又站到馬路的旁邊,身邊立著“懸賞目擊者”的牌子,希望能找到車禍肇事者,給已經住院20天的父親討一個說法。
1月27日,一則誠懇的請求信息迅速在微信朋友圈內擴散,為進一步了解此事,記者與信息發布者取得了聯系。


據了解,該信息的發布者為小佟,其父於1月25日17時許,在東光小區南門被一輛轎車撞傷,轎車撞人後肇事逃逸。
目前,小佟的父親已由重癥監護室轉入氣管起開病房,但仍處於昏迷狀態。
朋友圈擴散尋目擊者
我叫佟宏偉,我的爸爸在南一路東光小區南門被車撞了,時間晚上5點30左右,肇事司機逃逸,現在在醫院搶救,希望在場有目擊證人能聯系我,謝謝大家幫我轉發,謝謝你們了。
這是一條在微信中發布的信息,經核實,該信息的發布者為傷者的兒子小佟。
記者與小佟取得聯系後,獲得了一段19秒的視頻,視頻中記錄了小佟的父親被肇事車輛撞擊的整個過程。
小佟的父親於1月25日17時30分01秒,出現在視頻中,並准備通過馬路。
此時天色已黑,來往的車輛均打開了車燈,17時30分05秒,小佟的父親將要走到馬路中央時,他右側突然有車燈燈光射了過來,但他並未停止腳步,而是加速前行,一輛轎車直接將他撞倒。
同時,記者還在視頻中發現,可能目擊到該起事故的過往車輛,大概有6輛。
肇事車輛行駛方向的右側,一輛轎車始終打著右轉向燈停在路邊,而對向車道在事故發生時段,大概有5輛車通過,其中一輛可能為大型翻斗車。
頭部重傷在ICU內過年
小佟說,他得知此事時,父親已經處於昏迷中。小佟的母親說,1月25日當晚,小佟的父親可能是在被撞之後有好心人將其送回家,也有可能是自行回家。回到家後便坐在沙發上,右手捂著頭部右側,大概18時許,便昏迷不醒了。
2月1日,小佟為了找到事發現場的目擊證人,走訪了東光小區內的居民,希望能夠得到一些線索。但幾經打聽後,並沒有實質性的收獲。
最後,小佟在事發地附近的路邊,立了一塊標題為“懸賞目擊者”的牌子,上面寫著:這裡是車禍現場!1月25日晚,我父親在此被撞,至今未脫離危險期,請幫幫我:13039887673。
自1月25日至2月14日,小佟的父親已在醫院躺了近20天,可肇事司機仍然杳無音訊。
小佟說,這20天裡,他時刻都不敢離開父親的身邊,心裡很難受。母親的身體不好,他不敢讓母親在醫院待的時間太長,怕母親再傷到身體。
記者問:今年過年怎麼過的?
小佟說:還能怎麼過,我一直陪在父親的身邊。
肇事車涉嫌肇事逃逸
就此事,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嵐律師分析說,該視頻中的駕駛人,已涉嫌構成了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行為人的主觀上,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的追究。
那麼,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逃逸的司機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秦律師說,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