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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女子轉賬『手滑』選錯人 好友收錢後將其拉黑
2016-02-21 15:19:43 來源:大慶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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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粗心女子微信操作失誤

  轉賬“手滑”選錯人

  東北網2月21日訊 2月13日18時許,大慶市民苟女士通過微信轉賬給好友1萬元錢,但對方收錢後她卻發現該好友非彼好友。

  轉賬選錯人丟失萬元

  苟女士說,她本想將1萬元轉賬給一個朋友。轉賬時,她沒注意到選錯了人,就開始輸入密碼,將錢轉出去。

  但她退出界面後,發現選錯了,1萬元錢被她轉給了曾租過她家房屋的王某(化名)。

  苟女士說:“我是17時10分把錢轉賬給王某的,5分鍾後王某收款。隨後我一直給他發微信消息,說錢轉錯了,希望能返還,但對方一直不回信。”

  好友收錢後將其拉黑

  苟女士說,21時27分,她再次給王某發送消息。微信界面提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

  隨後,苟女士在手機通訊錄中找到王某的聯系電話。開始撥打時一直沒人接,幾分鍾後再次撥打時處於關機狀態。

  15日11時許,記者撥打王某的電話,依然處於關機狀態。

  隨後,記者添加了王某的微信賬號。聊天的過程中,記者向對方表明了身份,對方說,這個手機是他一個月前撿到的,不是自己的手機。

  記者詢問了微信轉賬一事,對方說:“我不太清楚,也不知道王某是誰。

  幾分鍾後,記者再次向這個微信號發送消息,但對方已將記者的微信號刪除了。

  律師對此給出了意見

  就此事,記者聯系到大慶市德論律師事務所的王紅梅律師。

  王律師稱,此事件屬不當得利,得利的一方應負返還的義務。

  不當得利的取得,多是由對方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

  如不返還錢款,受損失的一方可通過民事訴訟解決。15日,記者聯系到苟女士,她表示,已准備到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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