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22日訊 近日,省環保廳再次通報了5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其中兩家企業被罰款,兩家企業相關負責人被懲處,一家企業物品被查扣。我省環保部門將通過強化違法問題整改後督查、繼續開展重點城市督查、曝光典型違法案件等系列舉措,督促企業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市民發現身邊的環境污染行為,可撥打12369熱線和通過12369微信平臺進行舉報。
超標排污拒不整改計罰19天190萬
2015年3月,哈市環境保護局對哈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性監測發現,該企業8號爐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超過排放標准4倍和2倍。當月13日,哈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處罰和整改通知,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擬處以10萬元罰款。4月1日,哈市環保局對該企業進行復查,該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仍然超標。哈市環保局對企業予以連續按日計罰,計罰天數19日,共計190萬元。
鍋爐排煙超標兩倍限制生產罰5萬
2015年一季度,哈市環境保護局對哈藥集團制藥總廠進行監督性監測發現,該廠6號鍋爐未安裝脫硝設施,污染物排放濃度煙塵超過國家規定標准2倍,二氧化硫超標0.4倍,氮氧化物超標0.9倍。
哈市環境保護局責令其在5月5日至6月4日期間限制生產以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並對其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
用醫療垃圾生產塑料顆粒5人被判刑
2014年3月28日,肇東市環境保護局發現一非法塑料顆粒廠使用危險廢物(醫療垃圾)生產塑料顆粒。4月4日,將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材料移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此案件進行立案調查,並對涉事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同年11月,肇東市人民法院對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1人3年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2人3年有期徒刑緩期4年執行,2人3年有期徒刑緩期5年執行。
電瓶店用滲井排電池殘液被查封處置
2015年5月4日,佳木斯市環境保護局發現郊區日昇電瓶專營商店利用滲井排放鉛酸電池殘液,對該商店現場運輸車輛、廢舊電池實施查封,對存儲庫實施查封。同年6月25日,佳木斯市環境保護局下達《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要求將廢鉛酸電池殘液合理儲存,轉移到有資質的處理單位進行處置並辦理相關轉移審批手續,同時,將違法現場滲井進行填埋等無害化處理。
未經環評非法投用責任人行拘15天
2015年1月4日,依安縣環境保護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依安縣錦興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糧食烘乾塔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安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和生產,並處以罰款。該公司足額繳納罰款後拒不停止建設和生產,仍然收購玉米進行烘乾加工,非法排污。同年1月16日,依安縣環境保護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安縣公安局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