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5日訊 意見提出,到2020年,哈市將建立起全方位的慈善服務網絡,慈善工作站(慈善超市)覆蓋90%以上的鄉(鎮)、街道(社區),並配備專、兼職慈善工作人員。依托哈市捐贈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全市救助信息統計與篩查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救助信息反饋機制,最大限度緩解救助對象的困難。同時加快開發慈善信息平臺,通過信息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開信息,為公眾提供便捷募捐渠道。
無資質單位個人不能獨立開展募捐
成立哈爾濱市慈善聯合會,將其作為慈善組織行業管理平臺,發揮服務、協調和監督作用。給予更多社會組織、團體公募權,鼓勵發展基層“草根”慈善組織以及具有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性質的公益事業。依法成立具有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要在其宗旨和業務范圍內依法開展慈善募捐活動;公益性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慈善組織需要開展慈善募捐活動的,要在取得募捐資格後方可開展慈善募捐活動;慈善組織以外的組織和個人開展募捐活動的,應與取得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共同舉辦。
募捐信息應即時向社會公開
對募集的資金應設立專門賬戶專賬管理,對募集的物資應建立分類登記表冊妥善保管。慈善組織應當按照協議或承諾及時將募得款物用於相關慈善項目,未經捐贈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款物用途。除捐贈人要求不予披露的特定信息、涉及個人隱私和國家秘密的信息外,慈善組織的全部信息均應及時或即時向社會公開。
發現任何組織或個人在慈善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向該組織或慈善聯合會投訴,也可向民政或其主管部門舉報。對未經登記的社會組織和個人以慈善名義違法組織參加活動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公益性捐贈可抵部分應納稅所得額
慈善組織要加強對募捐活動的管理,向捐贈者開具捐贈票據,開展項目所需成本要按規定列支並向捐贈人說明。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公益性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慈善組織興辦的學校以及為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場所,按居民用戶80%的比例交納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等執行民用價格,固定電話、寬帶費用執行家庭住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