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5日訊 日前,記者從3.15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一年來,市食藥監局開展“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百日排查清查”、“清潔廚房”等各類專項整治200餘次,清查、檢查各類市場主體近20萬戶次,依法立案查處案件400餘件,規范了食藥生產經營行為,有效淨化了齊齊哈爾市食藥市場。
新聞發布會上,市食藥監局通報幾起典型案件。2015年2月,建華區食藥監局對轄區某超市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內銷售的標示為某有限公司生產的李子罐頭(以下簡稱李子罐頭)中,有1瓶涉嫌混有異物。執法人員對其貨架、倉庫其他該品種、該批次的產品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有此類情況。經調查,該超市於2014年2月5日自某有限公司購進該批次李子罐頭20瓶(880g/瓶),進貨價格為13.62元/瓶,銷售價格為17.90元/瓶。至案發,共銷售了5瓶,調查過程中沒有相關證據證明已銷售的罐頭中混有異物。執法人員依法扣押了涉嫌混有異物的李子罐頭,並依法進行立案處理:沒收了該瓶混有異物的李子罐頭,並處罰款15000元。
2015年3月,市食藥監局按照舉報線索,對市區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在15家企業的營業室或者庫房內發現可能存在問題的諾和針,予以查封扣押。後經協查鑒定有19個批次的“諾和針”不是諾和諾德(中國)制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屬於銷售未經注冊三類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市食藥監局對這15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沒收違法諾和針120餘盒,收繳罰沒款6.5萬元。
2015年7月,市食藥監局對齊齊哈爾市冷飲生產企業進行了抽樣檢驗,有三家企業生產的產品檢驗出菌落總數、大腸杆菌不合格。執法人員依法對這三家企業以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產品案進行了立案處罰,罰款共計12405元。
同時,市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要精選商家、細看包裝、留存證據、積極維權。選擇有固定經營場所、證照齊全的商家。網購時應查核商家公示的各類資質證明。細看外包裝要完整、無破損,相關產品應有相應的標志或批准文號“國食健字”或“衛食健字”,印刷要清晰、規范。一旦購買到“問題食品、藥品”,撥打12345熱線或就近到轄區監管部門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