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4月11日訊 記者日前從省政府獲悉,為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濕地資源,解決生態建設用地不足、林業發展資金短缺、林業職工就業保障不到位等問題,我省自4月起至年底開展林地、濕地清理,並制定出臺《全省開展林地、濕地清理保護自然生態資源工作方案》。
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內開墾的國有林地目前由其他部門、單位或個人發包或擅自耕種的,由政府統一收回。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自身對外承包耕種的國有林地要制定還林規劃,積極組織還林。按照“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規劃並實施造林的集體林地,凡采伐後未及時更新而耕種、臨時佔用未及時還林以及其他原因將防護林地改變用途的,相關村集體必須收回,並於2017年春季前全部還林,不得再以林糧、林藥間作等形式承包給他人耕種。省政府公布的濕地名錄中的濕地,權屬歸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凡被非法侵佔、開墾的濕地必須依法收回;收回的濕地和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自身對外承包耕種的濕地要制定還濕規劃,逐步還濕,暫時不能還濕的要參照林地清理的要求,全面進行清理和規范;在濕地范圍內已經依法確認為耕地、草原等地類的,維持現狀。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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