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1日訊 記者從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獲悉,哈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和籌資標准將自6月1日起調整,由原來報銷起付標准14000元,調整為15000元。
按照《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大病保險報銷起付標准按照上一年度哈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日前,統計部門公布“2015年度哈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0978元,比上年增加2178元”,據此,哈市醫保中心對2016年度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起付標准進行同步調整,按照50%比例取整數確定為15000元。經對2015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運行情況進行評估,2016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准暫不作調整,仍按每人每年30元確定。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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