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6月24日訊 最近一段時間,社會上流傳一種說法:今年6月30日以後就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對符合條件的夫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沒有時間限制。
就我省而言,凡是符合下列條件的夫妻都可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16年1月1日以前,一是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二是夫妻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三是夫妻生育或依法收養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四是夫妻依法生育或收養多個子女,其子女死亡後,現存一個子女的,且現存子女未滿18周歲或女方未滿49周歲的;最後一種情況就是符合上述四種規定離婚或喪偶的,可單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網站領取或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審批時間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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