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8日訊 有人靠智慧賺錢,有人靠體力賺錢,也有人靠投機取巧賺錢。雖然都賺到了,可是結果卻不同。
這不,一位自稱是“高乾”的人,以自己能辦工作為由,騙取他人高額錢財。前不久,龍鳳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6月27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大領導”發話能進“某市委組織部”
王明(化名)的工作挺好,可他卻不滿足於現狀,他認為自己應該大有作為,於是,一直在尋找“高昇”的機會。
4年前的一天,王明通過朋友,認識了“國務院辦公廳秘書處處長”趙風(化名)。
交流中,王明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趙風,希望趙風能從中幫忙,錢肯定不是問題。
本來以為趙風會一口回絕,沒想到趙風竟說,這種事對於他來說,就是小事一樁。
趙風的一席話,讓王明心花怒放。一時間,趙風成了王明心中的救世主,他恨不得把心都掏給趙風。
趙風辦啥事兒還真是“雷厲風行”,王明和他說完沒幾天,趙風這頭就有信兒了。
趙風對王明說,他可以幫王明把工作調到某市市委組織部,並征求王明的意見:“這個工作怎麼樣?
王明高興壞了,急忙對趙風說,要是能到某市委組織部上班,那他這輩子,可就啥愁事兒都沒了。
聽了王明的話,趙風又說,他可以給王明辦到某市委組織部工作,但是得需要一些費用。
“多少錢,大哥,你說個數兒。”王明興奮地對趙風說。
“辦成這工作,得需要43萬元。”趙風說,錢要拿得快一些,這樣好趁熱打鐵,更順利一些。王明想了一下,答應了趙風。
為辦“好工作” 43萬元分三次匯到賬戶
隨後,趙風將自己的卡號告訴了王明,並希望王明能盡快將錢匯到賬戶,錢到位了,他好辦事。
王明認為,趙風就是自己的貴人。接下來的日子裡,王明分三次,將籌集到的43萬元錢,匯到趙風的賬戶裡。
錢匯過去了,趙風對王明說,在家等消息,不會太久的。王明似乎看到了明天的自己,興奮得睡不著覺。
接下來的每一天,王明開始等待著好消息。可左等右等,遲遲等不來消息。
“咋沒消息呢?”越等王明的心越沒了底兒,按捺不住的他,再次撥通了大領導趙風的電話,可是趙風卻以種種理由搪塞王明。
工作遲遲未辦成,王風心裡沒了底,又等了一段時間後,他開始向趙風索要錢,但始終無果。
“自己不會被騙了吧?”思來想去,王明心裡發毛,於是,拿起電話報了警。
非法佔有錢財“國家大領導”被判9年
接到王明的報案後,公安機關迅速出擊,趙風在北京市房山區石樓鎮抓獲。
得知自己被騙了,王明差點沒昏死過去,他咋也不敢相信,曾經在自己面前的“國家大領導”,竟然是一個大騙子。
趙風最終伏法。
此時的趙風,已將騙取王明的43萬元錢,揮霍一空。
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趙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已構成詐騙罪。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判決趙風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100000元。
說道
不投機取巧騙子就無可乘之機
秦嵐律師表示,對於詐騙罪的處罰,《刑法》規定的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趙風詐騙數額為43萬元錢,屬於詐騙數額巨大,故被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
秦律師說,本案帶給人們深刻的啟示,一方面趙風的騙術高超,處心積慮,令人防不勝防;另一方面,當今社會環境下,有些人想投機取巧,不靠個人奮斗,迷信走捷徑,妄圖不勞而獲,或者通過不正當、不道德手段,謀取非法利益的不良心理,為一些犯罪行為打開了方便之門。
趙風恰恰利用了被害人的這一心理,大行其騙。如果公民在社會生活交往中,不逾越道德法律底線,不去投機取巧趨炎附勢,騙子也就不會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