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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消協公布十大消費案例 CK皮草、好利來榜上有名
2016-06-29 09:29:15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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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8日訊 (記者 楊帆)28日,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公布上半年消費投訴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家具、服裝等多行業。

  教育機構書面合同訂而不簽、口頭承諾約而不做

  4月,所女士等三位消費者投訴“哈爾濱市道裡區新動態國際英語學校”教學效果不理想,沒有達到雙方口頭約定的成績。並且在經營者收取消費者預付款後,教學課程已進行三個多月時依然沒有與消費者簽訂正式書面合同,無法保障消費者應有權利,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合理返還剩餘課時費。經市消協組織調解,最終經營者同意消費者意見。

  萬元皮草為拼貂 商家“不認賬”

  1月,消費者劉女士在哈爾濱海寧皮革城一樓“CK皮草”購買了一件14000元的皮草,購買半個月後發現該皮草有拼貂等問題,因此要求退貨。但經營者否認存在質量問題,拒不退貨。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經過市消協工作人員調查發現,經營者違反了《黑龍江省皮服商品修理更換退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市消協的要求,經營者最終同意為消費者退貨。

  好利來蛋糕承諾現場制作 卻以舊代新

  3月,消費者韓先生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哈特好利來蛋糕店購買新鮮水果生日蛋糕,卻發現不是當日制作。經過市消協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最終因消費者不同意經營者提出的退貨並贈送消費者400元儲值卡的解決方式而終止調解。

  阿爾法家具換貨後還開裂

  2月,消費者張女士投訴稱,其2014年6月22日花17000餘元訂購了阿爾法所售雅閣斯丹家具一套,經過換貨後仍存在開裂等質量問題,直至今年1月6日春節期間,阿爾法給出了最終答復,同意消費者退貨,但必須扣除消費者0.05%/日折舊費,約4600多元。消費者認為經營者的退貨方式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經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達成一致,經營者同意退貨,並給予2000元現金及皮墩且支付家具運輸費用1500元。

  農業銀行內賣保險 利率與宣傳不符

  4月,消費者劉女士投訴,她在2010年9月農業銀行存款時,櫃臺前的一位程姓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向其推薦“兩全保險”產品,保險推銷人員稱,這款產品比當時的銀行利率高,年年還有分紅,是10年期。2015年消費者想取回本金時卻被經營者告知,如果現在取本金消費者就只能拿到50400元。消費者認為這與銷售者當時宣傳差距甚遠,遂投訴到市消協,要求銷售者返還當時所說的52700元,以及每年的分紅和復利滾存的利息。經過調解,最終保險公司為消費者進行特殊補償,補償結果為退還本金5萬元,並額外補償2700現金給消費者。

  賓館房間冷   熱水只有十分鍾 

  2月,消費者楊先生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新叡賓館訂了一間客房,承諾有熱水並且房間暖,入住後發現房間冷、熱水只有十分鍾。消費者認為其權益遭到損害,經過哈市消協調解,最終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過大未達成和解。

  快遞前保證損壞負全責 快遞後造成損失拒賠償

  1月,消費者丁先生因碩士畢業需要郵寄行李回家鄉,快遞公司承諾如郵寄發生損壞將負全責,因此消費者同意就電腦單獨付款50元並由快遞公司負責打包郵寄。結果電腦快遞到家後,電腦毀損。消費者要求經營者賠償,但哈爾濱優速快遞售後卻拒絕賠償。經過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經營者賠償消費者400元整。

  定制木門付款後老板跑路 承接商家只認錢財不認人

  2016年消協接到消費者張先生的投訴,稱其在哈爾濱海城市場皖東木業訂購木門,可是等到交完錢要安裝時,商家卻“消失”了。消協工作人員受理此案後,立刻展開調查、調解。經哈市消協調解,雙方協商由繼續經營的皖東谷氏木業負責給消費者做門,消費者加1200元錢,並於2月4日—5日安裝完畢,消費者與谷氏木業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支持消費者維權主張 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5月,消費者張某的女兒(不滿18歲的學生)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延壽縣某商店購買了一瓶價值98元的紅酒,張某得知後要求商店退回紅酒遭拒。於經過調解,雙方達成退貨協議,紅酒退回商家,由該商家一次性退還購酒款98元。

  箭牌衛浴送貨到家全部破損

  3月,消費者在道外太古街箭牌衛浴以5388元的價格購買了浴缸和座便器,並由商家負責發貨到泰康縣。到貨時所購商品已全部破損,消費者與商家多次協商無果,經消協協商,箭牌衛浴同意為消費者更換其所購的全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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