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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至4010元 9月底前完成調整和補繳
2016-07-06 09:29:42 來源:新華網 作者:
東北網7月6日訊 7月4日,記者從大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調整工作自7月啟動,9月底完成,過期本年將不予調整。
在繳存基數方面,今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繳存基數;今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繳存基數。
不同繳存人每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不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據悉,《大慶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上一年度大慶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
通過計算,大慶市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6710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010元;市區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45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46元;四縣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03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04元。
大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為方便繳存人在即將開展的網上營業大廳上辦理業務,在做好今年的基數調整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繳存人的個人信息,補全繳存人的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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