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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調整2016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 下限103元
2016-07-13 15:02:12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馬騰
東北網7月13日訊 近日,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了2016年度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明確2016年度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293.34元,下限為103元,該標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國務院《條例》及相關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於5%,最高不超過12%。
自2016年7月1日起,牡丹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4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月平均工資。經測算,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293.34元,下限為103元。月繳存額上限比去年增加283.38元,下限比去年增加18元。
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2016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另外,2016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當月工資收入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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