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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登記新規 黑龍江仨字有講究須得『三佔一』
2016-07-16 07:45:47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生活報7月16日訊 近日,我省出臺《冠黑龍江省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登記暫行辦法》,取消了對企業『冠省名』的不合理限制,經核准符合條件的企業,名稱可以冠以『黑龍江』或『黑龍江省』字樣或者在名稱中間使用『黑龍江』字樣。
辦法規定,冠省名企業名稱由省工商局負責核准。冠省名企業名稱登記實行企業自主申請、屬地受理、省局網上核准的工作機制。按照省工商局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授予各縣(市、區)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及省墾區工商局所屬各分局對住所位於本轄區且依法應由本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冠省名稱的受理權。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經核准,名稱可以冠以『黑龍江』或『黑龍江省』字樣或者在名稱中間使用『黑龍江』字樣:依據《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額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跨市(地)(包括墾區)或具有地方品牌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受理機關對符合冠省名條件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通過綜合業務系統上報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在收到申請後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予以核准或予以駁回的決定。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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