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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責任追究 第二批3起環境違法案問責10人
2016-07-30 19:44:32 來源:東北網 作者:吳殿峰 劉嘉
東北網7月30日訊(吳殿峰 記者劉嘉)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以來,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舉措加大對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件辦理力度,截至7月28日,已依法依紀對群眾舉報屬實的7起環境違法案件共22人予以問責,其中第二批對3起環境違法案件共10人予以問責。目前,全省已經通報批評2人,誡勉談話4人,停止職務1人,調離崗位5人,警告8人,嚴重警告2人。第二批問責具體情況如下:
1.大慶市肇源縣:誡勉談話1人(中共肇源縣縣委委員、茂興湖水產養殖場黨委書記韓丙臣),調離崗位3人(肇源沿江濕地管理局副局長孫殿軍、茂興湖水產養殖場主管副場長李廣維、茂興湖水產養殖場主管總工程師盧振民)。原因:肇源縣茂興湖水產養殖場違法佔用濕地進行養殖。
2.鶴崗市綏濱縣:嚴重警告1人(中興邊防林場副場長賀強)。原因:綏濱縣福興鄉同仁村村民齊憲明與中興邊防林場因合同關系在林場指定地塊造林,指定地塊在綏濱兩江濕地保護區范圍內。
3.大慶市肇源縣:誡勉談話2人(肇源縣林業局副局長王海軍,民意鄉黨委委員、政府副鄉長吳勝輝),嚴重警告1人(民意鄉自主村黨支部書記王永祥),警告2人肇源縣林業局資源股股長張雪東、民意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林業站站長費慶纔)。原因:肇源縣民意鄉自主村破壞生態環境,村南側4畝采伐跡地未及時更新。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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