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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被辭退兩少年酒後踹壞12輛車『泄火』 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
2016-08-03 10:00:08 來源:黑龍江晨報 作者:史東旭
東北網8月3日訊 近日,大慶市兩名未成年人因酒後將12輛轎車的車門、前機蓋等部位踹壞,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和十個月。
2014年3月26日3時許,張某、王某因工作被辭而心生郁悶,酒後步行至大慶市薩爾圖區經八街時將停在路邊的12輛轎車的車門、後備箱、前機蓋等不同部位踹壞,被損毀車輛損失價值共計24079元。當日17時,二人在大慶市東風新村被民警抓獲。被告人家屬共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共計27196元。大慶市高新區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被告人王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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