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5日訊 今後,大慶農村留守兒童每人都會有一份專屬“身份檔案”,詳細記錄其個人信息。
8月3日,記者從市民政部門獲悉,日前,我省出臺《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將在全省范圍內建立起以“家庭監護為基礎、政府關愛為保障、社會參與為補充”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有效運行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乾預等救助保護機制,有效遏制侵害、傷害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
根據《意見》,將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對於不履行監護責任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取消其監護人資格,並追究其責任。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施動態管理、精准施策。
按照《意見》要求,我市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各部門信息來源,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境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納入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保障范圍。教育部門要合理設置學校或教學點,優先保障留守兒童能夠就近走讀入學;科學規劃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
“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機關報告。”《意見》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強制報告責任,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