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5日訊 (吳殿峰 記者 劉嘉)自進駐以來,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向我省轉交了一批群眾舉報的環境問題線索,各市地政府和部門明確責任,積極查處,分別作出了調查處理意見。現將第七批公示的3起環境違法問題處理情況向社會通報。
一、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惡臭污染問題
信訪舉報:“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三處委3棟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隨意堆放,臭味擾民”。
經調查,舉報屬實。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實地調查了解,舉報材料反映的地點位於黑龍江省物資儲備局233處職工集體居住區,衛生管理由物資儲備局233處負責,由於單位體制改革等原因,沒有及時對垃圾進行清運。昂昂溪區政府經現場檢查後研究決定,由區環衛部門將垃圾全部清運乾淨。
二、伊春市嘉蔭縣采石場污染問題
信訪舉報:“伊春市嘉蔭縣解熱河鄉大砬子村(湯旺河林業局全石林場場部一公裡處路邊)有一家非法采石廠無任何環保手續,破壞生態環境”。
經調查,情況屬實。伊春市嘉蔭縣國土資源部門在執法巡查過程中曾發現該采石場有私挖濫采行為後,立即立案調查。經現場勘查、詢問行為人,確認曾私自開采120餘立方米石料。按照伊春市有關部門要求,縣供電公司停止對該采石場的電力供應,縣國土資源局責令行為人將設備撤出場地,並沒收行為人私自開采的120立方米石料,行政處罰非法所得的10%罰款。目前,該采石場處於停產狀態。
三、綏化市北林區塑料廠環境污染問題
信訪舉報:“綏化市綏化至望奎綏望公路24公裡處有一家小塑料廠(原公路收費處),之前被環保部門取締,現在夜間偷偷生產,回收廢舊塑料加工成顆粒。一是污水直排至呼蘭河,二是生產過程中煙塵污染環境”。
經調查,情況屬實。舉報材料反映的企業名為恆昌塑料制品廠。2016年4月,曾有群眾舉報該企業非法排污,經北林區環保部門現場調查,該企業沒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未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對此北林區環保部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罰款5萬元;北林區政府責令企業關停,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農電部門切斷了企業動力電源。經現場檢查,該企業已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