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0日訊 9日,記者從哈市市場監管部門獲悉,《哈爾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平臺管理辦法》於近期實施,明確12315、12365、12358受理范圍為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所發生消費權益爭議的投訴;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的投訴;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其他違反工商、質監、物價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行為的舉報。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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