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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去世銀行留三份保單 兒子做公證繼承獲百萬賠付款
2016-08-18 07:45:29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海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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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8月18日訊 母親離世留下三份保單,但卻沒有填寫保單受益人,在哈爾濱市北方公證處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作為母親唯一兒子的小濤,在辦理繼承公證後獲得百萬元保險的賠付款。

  留下三份保單存在銀行保險箱

  今年8月初,一名少年在親屬的陪伴下,來到哈爾濱市北方公證處,男孩比較沈默、內向,在櫃臺前徘徊許久,公證人員主動上前詢問,男孩纔勉強開口。他叫小濤,剛參加完今年的高考,母親鄭傑(化名)就因病離世,父親早就與母親離婚了,外公、外婆也很早就去世了,這樣小濤就成了保單的唯一繼承人。小濤稱母親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教師,不料卻身患重病,長期醫治不見好轉,去世前,母親將房產過戶到小濤的名下,還交代有三份保險單存放在銀行保險箱內,一旦自己出現意外,讓小濤去銀行領取保單,作為其日後生活、學習的費用。

  料理完母親後事之後,小濤來到銀行,要求打開保險箱,但是銀行方面得知保險箱所有人鄭傑已經去世,提出小濤必須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纔有權打開鄭傑的保險箱,於是小濤來到公證處求助。

  未寫受益人公證幫忙繼承

  哈爾濱市北方公證處的工作人員了解到小濤的情況後表示,小濤的繼承關系比較簡單,在其母親已經沒有配偶、父母的情況下,小濤是唯一法定繼承人,因此只要開具繼承權證明,小濤即可到銀行領取母親的保險箱。第二天小濤再次來到公證處。原來,小濤從保險箱裡取出了母親留給他的三份保險單,投保人均是鄭傑,但是均沒有指定受益人,三份保單賠付總金額過百萬元,小濤詢問公證處自己如何纔能有權成為保單賠付款的受益人。

  根據《保險法》和《繼承法》相關規定,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在保險合同內指定保險受益人的順位和受益比例等詳細信息,一旦投保人發生意外,保單賠付條款生效,保險公司自然會按照合同指定受益人來分配保險賠付金額。但是如果保單沒有指定具體受益人,像小濤這種情況,則需按照遺產繼承的方式確認小濤法定繼承身份,由小濤辦理繼承公證後,再到保險公司合法繼承保單賠付金額。

  最後,公證員為小濤辦理了保單繼承公證,領取了母親留給他的百萬元保險賠付款。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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