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23日訊 22日,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通報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現將10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嫩江縣勞動仲裁院違規收費問題。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嫩江縣勞動仲裁院在國家取消勞動合同鑒證收費項目後,仍違反規定收取勞動合同工本費和鑒證費,累計5.5萬元。2016年5月,縣勞動仲裁院院長楊久福、信訪仲裁股仲裁員李孟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望奎縣燈塔鄉敏四村截留農戶泥草房改造補助款問題。2014年,敏四村在發放泥草房改造補助款時,挑取經濟條件較好的6戶家庭,每戶截留500元,用於辦理泥草房改造事務過程中產生的車費、飯費等支出。2016年4月,該村黨支部書記王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肇州縣二井鎮光榮村向村民攤派打井費和修路款問題。2013年9月,光榮村在縣有關部門和鎮財政所已經撥付專項資金的情況下,又向部分村民攤派打井費、修路款合計8萬元。2016年6月,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孟慶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四、哈爾濱市呼蘭區許堡鄉房身村黨支部書記周純寬佔用村集體土地問題。2009年至2015年,周純寬未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佔用村集體土地48畝,一直未繳納承包費,合計1.23萬元。2016年6月,周純寬受到留黨察看處分。
五、哈爾濱市香坊區建築街道辦事處安全監督員劉慧峰勒卡刁難監管對象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劉慧峰多次一人到轄區內某網絡會館執法檢查,並向經營者李某索要1000元。李某未滿足其要求,劉慧峰又以要取締李某已取得經營許可的鞭炮攤位相威脅。2016年4月,劉慧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六、樺南縣土龍山鎮政府乾部張德春勒卡困難群眾問題。2013年12月,張德春以為受災戶徐某協調辦理低保為由,收取徐某高息借取的錢款5000元。直至2015年11月,張德春也未能給徐某辦理低保,並在徐某多次索要的情況下拒絕歸還所收錢款。2016年3月,張德春受到留黨察看、行政降級處分。
七、綏化市北林區糧食局出納員何敏侵吞遺屬費問題。2015年,何敏利用職務便利,將2012年至2014年調資後應補發給楊某等6人的乾部遺屬費,共計5580元據為己有。2015年12月,何敏受到行政撤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漠河縣北極鎮北紅村支部書記趙民興私分農機補助金問題。2015年9月,趙民興擅自將漠河縣農機總站撥付給北紅村的農機補助金1萬元,分給其弟弟、表弟、朋友等3人6700元,自己留用3300元。2016年6月,趙民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九、饒河縣饒河鎮昌盛村助理會計楊華騙取低保金問題。2012年5月,楊華在本人及妻子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采取提供假照片、瞞報實際收入的方式,向饒河鎮政府申辦農村低保並得到批准。截至2015年2月,共騙取低保金1.35萬元。2016年2月,楊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海林市海林鎮西德家村黨支部書記寧洪江冒領村民佔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6月,寧洪江偽造了一份被佔地農戶簽名按指紋的委托辦理征地補償會議記錄,騙取、冒領征地補償款1.2萬元,用於村集體各項費用支出。2016年6月,寧洪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