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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行道闖紅燈逆行亂竄載人 細數騎電動車幾大陋習
2016-08-25 11:18:32 來源:黑龍江晨報  作者:趙政府 白春陽 商曉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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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近日,哈市交管部門對街路上的違規電動車進行了專項處罰。因為電動車自身超標,再加上闖紅燈逆行,存在不安全因素,被處罰無可厚非。可是,電動車已經成為很多城市的“標配”交通工具,成為很多市民短途外出的首選。

  電動車有弊端,也有快捷便利、操作簡單、環保經濟的優點。現在修地鐵、地下管廊,哈市正面臨著交通道路擁堵的問題,電動車可以緩解交通擁堵,解決市民出行問題。優劣並存的電動車,如何揚長避短並加以管理,使得既方便又安全,對此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12日,哈市交警部門查處了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52件,並滯留“超標”電動車86臺,且由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屢見不鮮。記者在哈市多條車流密集的道路進行了實地調查,發現電動車交通違規現象頻發,闖紅燈、逆行及在人行道上騎行已成常態。

  亂象一:闖紅燈

  外賣車險些撞上小轎車

  17日10時30分,在田地街與兆麟街交口處,往田地街方向行駛的紅燈已經亮起,但還是有一輛電動車正在試圖從密集的車流中穿行,電動車後方放置了一個裝外賣的箱子,應該是送餐員著急送外賣而闖了紅燈,在路中間差點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白色豐田小轎車,轎車緊急剎車纔避免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記者觀察了半小時左右,發現違法闖紅燈的電動車達到30臺左右。

  亂象二:在人行道上行駛

   電動車騎上人行道 行人安全堪懮

  電動車行駛噪音小,行人很難聽見。18日10時50分,記者在南極街與景陽街交口到南極街與南和街交口的一段人行道發現,很多電動車都騎上了人行道。市民李女士說:“電動車從對向行駛過來還比較容易發現,能及時躲避,要是從身後過來,電動車聲音小根本就發現不了,有的車速過快,躲避不及肯定會出事故,我感覺非常危險。”

  亂象三:逆行

  不到5分鍾竟有20多輛車逆行

  18日11時20分,記者來到南極橋下,此時正是南極街車流最密集的時候。記者發現,許多電動車都從橋下拐出來,逆向往道裡方向行駛。其中一輛印有“郵政”字樣的電動車剛從橋下拐出來逆向行駛,就差點與一輛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相剮蹭。不到5分鍾的時間,竟有20多輛電動車從此逆行。

  12時,記者又來到果戈裡大街,這裡也同樣存在逆行情況。一輛蜂鳥外賣車取完餐出來後,騎上電動車就逆行向秋林方向駛去。

  記者在這個路口觀察半個小時,逆向行駛車輛約有50臺。


  亂象四:亂竄

   不顧危險車流中隨意變道

  22日12時許,記者在道外區東直路與南通大街交口處發現,一輛電動車在車流中隨意變道,不停亂竄。由於東直路與南通大街正在進行地鐵施工,車流量大但通行緩慢,該電動車一直變換車道,從最中間的4車道換到最邊上的1車道,總是在尋找行車最快的車道。在該電動車變換車道時,後面的私家車都要緊急剎車纔能避免發生追尾。記者在該路口觀察了20分鍾左右,發現隨意變道的電動車不在少數,有十幾輛之多。

  亂象五:後座載人

   “夾心餅乾”式載人騎行

  22日14時,記者又來到南崗區東大直街與大成街交口處,正面駛來的一輛電動車後面載著一位女士,女士和騎車人中間還“夾著”一個一歲左右的孩子,孩子身上並沒有任何固定的用具,僅僅“夾”在兩人中間,看上去非常危險。還有些載人的電動車,後面乘坐的人不是手裡拿著吃的,就是拿著手機打電話,完全不在意自身安全,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大部分電動車駕駛人不知道要遵守交規

  記者隨機采訪了18位電動車駕駛人,是否知道騎電動車需要遵守交通規則,其中只有3人表示知道要遵守交通法規,另有9人表示只知道要看紅綠燈通行,至於其他要遵守的交通法規他們並不清楚,另外還有6人表示完全不知道要遵守交通法規。

  送外賣的張師傅說:“我天天騎電動車還真不知道要遵守什麼交通法規,我覺得電動車是非機動車,不用跟機動車一樣。”

  新聞鏈接

  哈市每年都有數十起電動車事故

  2016年5月15日22時17分許,在呼蘭大道上,電動車駕駛人陳某逆行與一輛小轎車相撞,造成陳某死亡。

  2016年5月5日6時50分許,在哈市道裡區康安路附近,電動車駕駛人曲某駕車行駛至顧鄉大街交叉口北側人行橫道時,未等信號燈,一輛中型廂式貨車避閃不及與其相撞,曲某當場死亡。

  2016年3月29日13時許,在哈市呼蘭區學院路附近,電動車駕駛人李某駕車在呼蘭區學院路右轉彎時撞倒行人王某,造成王某腿部骨折。

  2015年3月9日7時許,在哈市長江路地道橋內,一輛黑色越野車與一輛電動車相撞,騎電動車男子當場身亡。

  2015年1月28日,經緯街一名騎電動車的中年女子被一輛出租車撞飛,女子的頭部和小腿受傷。所幸送醫院及時,女子沒有生命危險。

  交警公布電動車頻肇事4大主因

  1、電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為圖方便、搶時間經常采取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爭道搶行、隨意變道折返等駕駛行為,且行駛過程中觀察瞭望、安全避讓意識差。

  2、部分市民及送餐、快遞等群體為提高出行效率,或是購買車輛時不了解電動車相關技術標准,選擇了超標電動車(屬機動車范疇),並因其速度快、自重大、操控難、無相應駕駛資格等因素易在實施各類交通違法時引發各類交通事故。

  3、電動車主要由電力驅動,噪聲較小,使其他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無法及時發現,並采取躲避措施,加之電動車騎車人的違法隨意性、突發性不易被及時察覺,易引發相關交通事故。

  4、電瓶車、摩托車的安全防護相對其他機動車較弱,加之多數騎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易對騎車人造成更大身體傷害,導致較為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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