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發展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破壞發展環境典型案件的通報
(第二期)
東北網9月26日訊 近期,省委環境辦嚴肅查處了一批破壞發展環境案件,並嚴厲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從即日起,將陸續對典型案件及責任追究情況進行公開通報,以正風紀,以儆效尤。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省委關於發展環境整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正風肅紀,重拳查違糾偏,切實優化全省發展環境,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助推龍江經濟發展。
一、哈爾濱市國土局統征站工作人員吳元庫受賄案件
2011年3月,哈爾濱市國土局統征站工作人員吳元庫對哈爾濱市道裡區群力鄉友誼村征地過程中,在明知該村集體所有的2、3、4號棚和10號地塊未栽種龍牙?木的情況下,出具虛假證明,使先行發放的29.992萬元征地補償款符合規定,並收受該村村長金某20萬元好處費。
目前,吳元庫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被給予開除公職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時任統征站站長劉玉合、時任副站長孫晶超,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杜爾伯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案件
2010年8月至同年12月,杜爾伯特縣人社局就業局就業指導股原股長包志明利用經辦靈活就業補貼款的職務便利,虛報下崗人員名單,騙取24.4828萬元資金歸個人使用。2009年5月至2010年初,大慶市石人溝漁業公司原勞資員王寶春利用代辦靈活就業補貼款的職務便利,以該公司職工名義申領補貼13.7883萬元,由該公司支取後入賬,未發放給職工本人。該縣人社局就業局原局長白華對上述兩起案件未履行審查、核對、監管職責,致使靈活就業保險補貼款損失38.27萬元。
目前,杜爾伯特縣人社局就業局原局長白華被判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並被給予留黨察看1年,行政撤職處分;就業指導股原股長包志明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並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王寶春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並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該縣時任勞動局局長、黨總支書記,現人社局副局長王麗榮,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該縣人社局紀檢書記孫志輝,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鎮繁榮村村委會亂作為問題
2013年5月,讓胡路區喇嘛甸鎮繁榮村村委會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違規征佔林地建設農貿市場。林業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後,未按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要求恢復林地原狀。此外,2015年5月,讓胡路區農林局在監管中發現,該村委會侵佔草原197.93畝,其中139.93畝尚未恢復。
目前,喇嘛甸鎮繁榮村村委會主任鄒立新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喇嘛甸鎮原鎮長徐海武、喇嘛甸鎮繁榮村書記張廣君,被給予誡勉談話;讓胡路區農業局林業站站長謝銀梅、草原管理站站長李忠志被通報批評。
四、虎林市質監局原書記、局長許化違規收費問題
2010年5月,虎林市質監局原書記、局長許化要求該局各科室對被檢測單位采取以物抵費方式,解決蜂產品研究所維修資金不足問題。之後,許化及各科室收取相關檢測單位各類建築材料,抵頂該局應收取的計量費和質檢費48.5萬元,且未出具票據。
2011年3月,該局成立虎林市質量技術服務協會。同年,該協會在未提供技術服務情況下,事先擬定收費協議、金額,向各企業一次性“打包”收費74.7946萬元,用於協會辦公經費支出。上述收費中,包含應納入財政收入的部分計量費、檢測費以及賣車款,已構成截留財政收入行為。
目前,虎林市質監局原書記、局長,現雞西市質監局副調研員許化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五、嘉蔭縣委原農村工作辦主任侯曉剛、縣工商局副局長李紹臣玩忽職守案件
嘉蔭縣工商局副局長李紹臣未按照國家和省市工商部門文件要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分類監管、定期回訪、日常巡查等制度,致使該縣工商局對轄區內農民專業合作社長期失去監管,導致2012年該縣某合作社銷售大量偽劣玉米種子,造成多戶農民4300餘畝玉米絕產。侯曉剛在擔任嘉蔭縣委農村工作辦主任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上述銷售假種子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目前,嘉蔭縣工商局副局長李紹臣,嘉蔭縣委農村工作辦原主任、現嘉蔭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侯曉剛被判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並被分別給予留黨察看1年、行政撤職處分。
六、黑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局招標辦亂作為問題
2016年4月,11家監理公司投標參加黑河學院圖書館項目監理工程,並分別繳納了投標保證金。中標結果公示後,黑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僅對其中4家企業按期退還了投標保證金。其餘7家企業中,4家企業未按期退還,3家企業未退還,合計金額24萬元。此外,在該項目評標過程中,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王艷萍、王浩宇及建設局招標辦工作人員王為未對評標人員手機進行統一管理,評標現場人員頻繁違規使用手機,引發企業對招投標結果公正性的質疑。
目前。黑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朱志、工作人員王艷萍、王浩宇,黑河市建設局招標辦主任邱峰、工作人員王為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黑河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馬春光(正處級)、黑河市建設局副局長范國君被給予誡勉談話。
七、綏化市海倫市規劃局副局長王群插手工程建設問題
2015年,海倫市規劃局副局長王群利用分管測繪工作、掌握地質勘察相關工程信息較多的便利條件,違反廉潔紀律,幫助朋友恆某承攬東林鄉中心幼兒園等10個建設項目的地質勘察工程,累計收取地質勘察工程款86.66萬元。
目前,海倫市規劃局副局長王群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省委環境辦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