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我省自10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變一證』
2016-10-09 22:09:22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帆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0月9日訊(記者 楊帆)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我省自10月1日起先行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截止10月8日,全省共發放“兩證整合”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1072份,其中,設立登記804戶、變更268戶。

  大慶市林甸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林甸青鋒食雜店”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230623MA1905AY26”的營業執照,成為全省“兩證整合”後首份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後,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將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該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實現工商和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享。“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後,有利於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准入新模式,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程序,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同時,對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的,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登記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已取得新版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公示系統查詢有關信息;未換發新營業執照、沒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使用注冊號進行查詢。個體工商戶辦理“兩證整合”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提交材料規范,登錄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hljaic.gov.cn/)下載,也可在各級登記機關窗口免費領取。

  據悉,為保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順利實施,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會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和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聯合制發了《關於做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加快技術昇級改造,保障信息交換暢通;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和能力素質。

責任編輯:王輝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