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17日訊 16日,記者從省質監局獲悉,為加強特種設備隱患監督治理工作,落實隱患治理監管職責,完善隱患處置機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我省開始實行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和公示制度,今後市民舉報的有隱患電梯將被登記建檔,整改合格後方可銷號。
據悉,各級質監(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以下8種特種設備隱患登記建檔,實行整改銷號:生產經營單位自排自查報告的隱患;安全監察機構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的隱患;下級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的隱患;市民舉報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開發區、工業園區管理部門報告的隱患;檢驗機構報告的隱患;上級機關交辦和相關部門轉來的隱患;其他渠道獲知的隱患。
據了解,對以上登記建檔的隱患我省將采取分級管理,其中,將9種隱患確定為掛牌督辦的特種設備隱患,並在媒體上公示掛牌督辦的隱患單位及隱患概況,便於市民監督隱患整改。監管部門將全程監督隱患單位限期整改,掛牌督辦隱患整改完成後,監管部門將對隱患處置情況進行確認,經確認隱患已消除的,纔辦理掛牌督辦銷案手續。
9種掛牌督辦的特種設備隱患
1、使用非法生產的特種設備的;
2、使用應當予以報廢的特種設備或者不符合規定參數范圍的特種設備的;
3、使用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失靈的特種設備的;
4、使用超過檢驗檢測周期或者經檢驗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5、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種設備的;
6、盛裝和輸送易燃、易爆、劇毒介質的特種設備隱患;
7、人員聚集場所,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隱患;
8、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不予報告而繼續使用的;
9、其他有必要列入的特種設備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