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黑龍江省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通告
根據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黑龍江省將全面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是將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
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向新開業和申請變更登記、換照的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三、個體工商戶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再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涉稅事項仍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對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五、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
六、個體工商戶辦理相關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提交材料規范,可登錄黑龍江省紅盾信息網(//www.hljaic.gov.cn/)下載,也可在各級登記機關窗口免費領取。
特此通告。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