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2號
《黑龍江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已由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6年10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2日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黑龍江省燃氣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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