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31日訊 2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獲悉,《哈爾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和實施方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發布,《方案》規定,在哈市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組織和具有哈市戶籍的居民,且在哈市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將車落戶哈市的可享受補貼,本地生產企業被工信部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整車車型並形成產業化的,給予車型50萬元獎勵。由哈市新能源汽車產業聯合會負責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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