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日訊(記者 欒微)記者從黑龍江省教育廳獲悉,為配合黑龍江省新高考改革的實施,我省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施行《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普通高中2017級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試行方案進行評價。即將實行的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將成為高中生學業生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評價結果也將是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依據。
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多元
記者了解到,我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含品德表現、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方面內容。
思想品德方面主要重點考察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願者。
學業水平方面則側重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態度、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成果等,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此套評價體系中身心健康也作為考核內容之一,主要考察學生的生活方式、運動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條件成熟後開展心理測試。
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將作為藝術素養內容對學生進行考察。考察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而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發明創新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軍訓、勞動、社會考察、職業體驗等。
普通高中學校可以結合自身教育教學實際,細化或增加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
2018年入學高中生實行新評價體系
根據《辦法》規定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施行。
普通高中2017級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黑教基〔2007〕215號)相關要求進行評價。因休學、留級等原因轉入2018級的學生,其已積累的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寫實性記載等評價信息有效。
學生所在高中學校要根據學生在成長記錄對其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於擬導入電子平臺的學生材料,學校須於每學期末前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及電子平臺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接受監督。學生遴選出來、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佐證材料必須於每學期末上傳至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電子平臺對導入的相關材料進行匯總,自動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評價體系將作為高校錄取的參考
《辦法》中規定,高中學校及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
高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纔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高中學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並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