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4日訊 3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出臺,多項優惠政策加大了對哈市殘疾人社會救助和保障力度。
精神殘疾人入住市級托養機構給予每人次3個月補貼
《意見》規定,對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入住哈市市級定點殘疾人托養、醫療機構接收托養、培訓、住院醫療、康復的縣(市)低保困難家庭精神殘疾人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每人次3個月,醫療費按照所在地區補償政策規定先行支付。
同時,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過渡性救助,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
重度精神殘疾人給予每人每年800元服藥補貼
在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方面。《意見》規定,殘疾等級為一、二級重度殘疾人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同時,將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對城區重度精神殘疾人給予每人每年800元的服藥補貼,並隨哈市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增加。
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住房困難可申請保障房
在保障保障城鄉殘疾人基本住房方面,《意見》規定,將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救助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范圍,並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此外,哈市將制定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辦法。鼓勵企業增加殘疾人就業安置比例。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和社會保險補貼。對安置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支持性就業和網絡就業的企業,分別按100人、500人、1000人三個階次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逐級加大獎勵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