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 信用卡透支消費是常有的事,可是你們知道嗎?透支後如果銀行催要後仍不償還,還將承擔法律責任呢。
10月26日,陳偉因拖欠透支款3萬餘元不還,被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案起透支3萬餘元無力償還
今年32歲的陳偉(化名),家住高新區,陳偉沒有正式工作又特別喜歡玩,經常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飯,娛樂。
2012年,陳偉交了一個女朋友,和女朋友一起,自然要消費。沒有錢怎麼辦?陳偉想先去銀行辦一張透支卡,然後再掙錢慢慢還。
2012年2月28日,陳偉在中國光大銀行大慶分行申請辦理了一張透支金額為5萬元的信用卡,隨即多次持卡透支,截至2014年4月,透支本金共計3萬餘元,隨後不再還款。
陳偉每次透支的錢,都用來和朋友一起吃飯,給女朋友買禮物。後來,陳偉每月的工資只有3000元錢,除了正常開銷外,根本無力償還透支的錢。眼見還款日期越來越近,盡管銀行多次對其進行催繳,但陳偉一直不予還款,對此銀行報警。
2016年2月28日,陳偉被民警帶回公安機關。案發後,陳偉償還了全部透支本息。
10月26日,高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且透支數額較大,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陳偉,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逾期不還款會受刑罰
那麼如何界定『惡意透支』?
據刑法相關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且超過3個月不歸還的,就可認定為『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一萬至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此也提醒市民,信用卡惡意透支,一旦立案,即使還清全部欠款,也是要判刑的,給人生留下污點,影響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此外,即使欠款數額達不到刑事犯罪,卡賬逾期不還,輕則會被罰息,逾期後還會在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有所體現,今後辦理貸款和信用卡,都將受到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