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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 哈市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
2016-11-15 15:05:37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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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5日訊(記者 張雋珊) 日前,《哈爾濱市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和規范建設實施方案》出臺,全市各行業協會商會要於2017年年底前在機構、職能、財務、資產、人員、黨建和外事等方面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並在脫鉤過程中逐步理順管理機制。

  2017年年底前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

  根據《方案》,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經濟組織的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要按照本方案進行脫鉤。

  《方案》規定,全市各行業協會商會要於2017年年底前在機構、職能、財務、資產、人員、黨建和外事等方面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並在脫鉤過程中逐步理順管理機制。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對行業協會商會代管的事業單位並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注銷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核銷事業編制,並入人員按照行業協會商會人員管理方式管理;對不能並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應當與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根據業務關聯性,在精簡的基礎上劃轉到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管理,並納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對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合署辦公的,要逐步將機構、人員和資產分開,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業協會商會職能。

  自2018年起,取消市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財政撥款經費渠道不變。對行業協會商會佔用的行政辦公用房,無編制、無財政撥款的一律騰退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

  在職公務員脫鉤後自願選擇去留

  《方案》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推薦、安排在職和退(離)休公務員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乾部及在職工作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兼任職務。領導乾部退(離)休後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個別確屬工作特殊需要兼職的,應當按照乾部管理權限審批;退(離)休三年後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的,須按照乾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後方可兼職。

  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對任職的在職公務員,脫鉤後自願選擇去留,其中,退出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由所屬行政機關妥善安置;本人自願繼續留在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退出公務員管理,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對兼職的公務員,要限期辭去兼任職務。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後,使用的事業編制相應核銷。現有事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歷次行業協會商會機構改革中已分流人員仍執行原定政策待遇標准,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