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區和呼蘭利民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增商品房建設用地
2016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於50%,並逐年遞增
鼓勵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購買庫存商品房用於租賃
黑龍江日報11月15日訊 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購買庫存商品房、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哈市出臺了《關於全市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意見》指出,對商品住宅供應偏多的阿城區和呼蘭利民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增商品住房建設用地,並適當減少或控制商業用地供應;對松北區和群力新區,根據市場需求適當控制房地產用地供應;對未開發房地產用地,可通過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發展養老、旅游、教育、體育等跨界地產;對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前提下,允許開發企業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後適當調整戶型結構。
加大棚改貨幣化安置力度。未來3年,加大對阿城、呼蘭區棚戶區改造力度,市級統籌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重點向阿城、呼蘭區傾斜,充分調動其自主開發區級統籌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積極性;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2016年全市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於50%,並逐年遞增;對被征收人,除被征收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其使用貨幣補償款購買的商品住房,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及哈市相關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購買庫存商品房,增加租賃市場房源供應;實施存量房轉型利用,支持開發企業將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賃市場或轉為租賃型養老地產、旅游地產等;推動規模化租賃經營,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新建項目中長期持有部分房源,用於市場租賃或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經營;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上限由一人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兩人70萬元上調至80萬元;對建戶且連續匯繳住房公積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可推遲至法定退休年
齡後5年計算;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還款人)以及同一戶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減至20%;凡在省內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且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在哈市購房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享受哈市同等政策。
落實房地產交易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