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綜合  >  科教·就業  >  科教
搜 索
哈爾濱市明年起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 免費提供教科書
2016-11-17 10:04:05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1月16日訊 (記者 張雋珊)日前,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自2017年開始,哈市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統籌設計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方案》要求,統籌設計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繼續加大義務教育投入,重點向農村義務教育傾斜,向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傾斜。創新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與學生流動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增強學生就讀學校的可選擇性,通過兩年時間逐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統一『兩免一補』政策

  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建立統一的中央和地方,省與市、區縣(市)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自2017年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方案》規定,對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准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執行,切實減免其就讀學生的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所需資金,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全額承擔,地方課程由省級全額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其中,地方負擔部分由省與市或省與區縣(市)按7?3比例分擔。向城市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推行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

  統一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

  《方案》規定,哈爾濱市執行全省統一確定的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負擔。各區縣(市)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准定額的標准補助公用經費,並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補助水平。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所需資金,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分擔比例執行。現有公用經費補助標准高於基准定額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

  自2016年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國家確定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為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准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取暖費按省規定辦法給予補助;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准補助公用經費。落實生均公用經費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6?4比例分擔。其中,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的地方負擔部分,對享受省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的縣(市),省全額負擔;對不享受省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的區縣(市),省與區縣(市)按8?2比例分擔。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的地方負擔部分,省與市或省與區縣(市)按4?6比例分擔。同時,取消對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央獎補政策。

責任編輯: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