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9日訊 有些車輛因長期無人使用維護,落滿灰塵,形似僵屍,因此被形象地稱為『僵屍車』。11月25日,記者從大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今年以來大慶市公安機關多次開展清理『僵屍車』專項整治行動,共清理『僵屍車』515臺,其中,扣留235臺、清理280臺,嚴格整治了『僵屍車』佔道的違法行為。
無法報廢或出售是棄車重要原因
這些『僵屍車』往往停靠在馬路邊或小區內,有的甚至長期停放在消防通道中,影響市容,佔用公共資源。在萬寶小區,小區道路並不寬敞,私家車在道路兩側見縫插針,將原本雙向通行的道路變成了『單行線』,行人、車輛通行空間變得更窄。記者在現場看到,一些『僵屍車』就停放在居民樓窗戶下,『萬一樓上有人員被困火場,消防來救援,只能遠遠停車,伸縮臂都夠不著樓上窗戶,你說怎麼救人?』
形成『僵屍車』的原因有多種,其中無法報廢或出售是重要原因。有知情人說,這些『老齡僵屍車』的價格都不會太高,如果不賣也可做報廢處理,但不管是賣還是報廢,車牌和行駛證等都缺一不可。且無論是出售還是報廢,都需補齊之前的違章罰款,如有大量滯納金,車主一算賬發現不合算,索性就不要這車了。
大慶市交警支隊宣傳科王健警官說,清理『僵屍車』常常無法聯系到車主,據分析推測,原因如下:車主長時間去了外地或者出國;家裡有好幾輛車,長時間擱置;車主去世、失蹤或入獄導致車輛擱置;車輛被搶遺棄;車輛接近報廢年限,等等。
整治『僵屍車』行動還在進行
記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自11月9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再次開展為期50餘天『僵屍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聯合開展執勤,加強宣傳力度,依法分類懲處,深入治理長期違法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廣場、停車場及居民小區『僵屍車』問題。
王健說,整治『僵屍車』行動包括四個步驟。第一步,公安部門先組織專門警力通過工作巡邏發現,查閱市民微博、微信信息,媒體近期報道和公布舉報電話等方式收集路面『僵屍車』相關信息,將車輛信息與公安交管平臺逐一查詢比對,登記造冊。第二步,聯合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擴展整治范圍,對佔用道路及停車資源的經營性車輛進行整治,確保整治不留死角。第三步,對於已排查核實確定的僵屍車輛,主動與車主聯系,要求限期移走車輛;對於無法聯系到車主且已構成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僵屍車輛,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僵屍車』違法事實,堅決拖移至指定停車場,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分類處理。第四步,加強媒體宣傳力度,通過媒體報道整治情況,宣傳『僵屍車』危害性,營造濃厚整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