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生活資訊  >  市民消費
搜 索
哈爾濱市居民污水處理費擬調至0.95元每立方米
2016-12-01 09:02: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1月30日訊(記者 張雋珊)30日,哈市召開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聽證會。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從每立方米0.80元擬調整至0.95元,按居民家庭月均用水量10立方米測算,調整後,居民家庭每年多花18元。

  據悉,哈市現行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制定於2007年,城市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為每立方米0.80元。9年期間,污水處理各項成本費用漲幅較大,哈市現行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尚無法合理補償實際處理成本。為體現『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改革方向,哈市擬定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聽證方案。

  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擬調整至0.95元/m3

  記者在聽證會上獲悉,此次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的范圍擬定為哈市轄區內(含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

  依據成本監審結論,經過測算,哈市污水處理費用為每立方米1.26元,比哈市現行污水處理綜合水價每立方米0.96元高0.30元。如按照測算結果進行調整,哈市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漲幅應為31%,收費標准應調整至每立方米1.05元。綜合考慮哈市經濟社會發展、人均收入水平和百姓承受能力等因素,擬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標准,將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調整至每立方米0.95元,漲幅為18.75%。

  調整後居民家庭年均多支出18元

  根據2015年統計年鑒測算,哈市居民家庭月均用水量約為7立方米。記者算了一筆賬,綜合考慮其他因素,調整居民家庭月均用水量至10立方米。按方案調整後,將使居民家庭年均多支出18元。即(10立方米*12個月)*(0.95元-0.80元)=18元

  低保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不變

  此外,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按照用水數量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按照取水數量征收。

  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居民,其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仍執行每立方米0.25元不變。

  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近期出臺

  此次聽證會參加人共27人,其中,消費者12人、經營者4人、專家學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2人、利益相關方2人、政府有關部門5人。聽證會參加人從不同角度對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定價成本、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的理由、原則、依據、實施方案等進行深入探討,一致同意或原則同意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聽證會參加人的發言記錄均經本人審閱並簽字確認,聽證結果合法有效。

  會後,哈市發改委將按規定根據聽證會參加人筆錄制作聽證報告呈報市政府審批,待市政府批准後,哈市調整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政策將於近期出臺。

責任編輯: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