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5日訊 12月3日,龍鳳區廠西一家歌廳內,一男子與店員一邊對罵一邊廝打。事後店員臉部被熾熱的煙頭燙傷,而傷人者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依法拘留。
那麼,二人為何起爭執?
15日10時許,晚報記者采訪了龍鳳公安分局辦案民警。
事發想要唱歌遭到拒絕
『有人在店裡鬧事,還用煙頭燙傷人。』12月3日17時許,龍鳳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一歌廳服務生報警。
該服務生說,事發前,他的姐姐坐在歌廳內的沙發上,正在陪孩子玩,而他站在店門口。
這時,3名男子先後走進歌廳,其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滿嘴酒氣地說:『能唱歌不?』
『哥,停業了,接待不了客人,你換一家吧。』服務生說。
衝突男子用煙頭燙人臉
服務生多次表明歌廳未營業,讓男子去其他的歌廳。但其中一男子卻不肯離開,口出髒話謾罵,因此雙方發生撕扯。
其間,男子手裡拿著一根已點燃的香煙,並用煙頭多次燙服務生的臉部,嘴裡嚷嚷著:『就燙你了,咋的?』
服務生見臉部被燙傷,無奈報了警。龍鳳公安分局民警趕到現場,將涉事的男子帶回分局進行調查。同時,服務生被送到油田總醫院檢查。
通過醫生檢查,服務生臉部的傷痕診斷為煙頭燙傷。
結果酒後忘形惹事被拘
面對服務生的醫療檢查報告,男子承認了自己用煙頭燙傷了對方。
男子說,當日下午,他和兩個朋友一起吃飯,席間他喝六七瓶啤酒,對事發的詳細過程已經記不全了。
『以前喝酒,腦子喝傷了,記憶力也不如從前。』男子說。
酒後,男子帶著朋友到該歌廳唱歌。進門後,服務生卻說不營業了,男子一時生氣,就跟對方發生了爭執,不知怎麼,煙頭就燙到了服務生。
對於身上的『警服』來源,男子說,不久前,他到薩爾圖逛街,買了一件類似『警服』的衣服,感覺穿起來『很精神』,但衣服上沒有肩章、警號和警銜。平日裡,男子著『警服』上班,當工服穿。
事後,男子被行政拘留。
針對類似事件,民警提醒市民,酒後更要謹言慎行,一旦衝動惹事,必將付出沈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