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7日訊 26日,哈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布哈市2017年春節燃放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方案規定,2017年春節哈市主城區燃放時間為1月20日至2月11日,除1月28日全天外,其餘為每日6時至24時可燃放。煙花爆竹將於2017年1月20日開始零售,至2月11日停售。
據介紹,春節期間哈市南崗區、道裡區、道外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等6個主城區(以下簡稱主城區),春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實現板棚式銷售。方案要求,煙花爆竹由專用車輛配送,銷售人員必須培訓持證上崗經營,並確保規定時間段燃放。哈市2017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時間為1月20日至2月11日。
哈市主城區在2016年12月20日前,其餘地區在2016年12月30日前,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布點規劃。2017年2月12日24時前,煙花爆竹回收入庫,防止出現非法違規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0日,哈市各區、縣(市)組織零售網點負責人、銷售人員參加哈市安委辦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經營,嚴禁一證多點。主城區繼續實行聯合審批制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哈市主城區在2017年1月10日至19日完成零售大棚搭建工作,其餘區、縣(市)在2017年1月18、19日完成零售點布設工作。
對舉報的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線索,一經查實,對舉報者給予獎勵。哈市安全監管局舉報電話:12350,哈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煙花爆竹銷售時間
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各零售業戶只准許此時間段進行銷售活動,否則視為違法,取消今年年度銷售資格。
煙花爆竹燃放時間
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除2017年1月28日零時至24時外,其餘時間為6時至24時。當市區大氣重污染程度達到規定的Ⅱ級預警(橙色預警)以上級別時,市區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