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2月27日訊 2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委辦)獲悉,《哈爾濱市2017年春節燃放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近日出爐。方案規定,哈爾濱市主城區(南崗區、道裡區、道外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春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實施板棚式銷售,銷售時間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各零售業戶只准許此時間段進行銷售活動,否則視為違法,取消年度銷售資格。哈爾濱市主城區燃放時間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除2017年1月28日零時至二十四時外,其餘時間為六時至二十四時,當市區大氣重污染程度達到規定的Ⅱ級預警(橙色預警)以上級別時,市區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方案要求,經營期間,各批發企業要派員對零售網點巡查看護,嚴禁超量配送、超量儲存和銷售點夜間無人值守等情況;2017年2月12日24時前,各區、縣(市)要督促批發單位做好煙花爆竹回收工作,做好設備拆除、清理和保管工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此時段安全經營檢查,防止出現非法違規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做到零售網點全撤,產品歸庫,規范儲存。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公布舉報電話,受理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線索,一經查實,對舉報者給予獎勵。市安全監管局舉報電話:12350,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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