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1日訊 近日,省政府印發黑龍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全省大氣PM2.5濃度較2015年下降15%,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成效明顯。
城市每月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
規劃提出,不斷改善松花江流域水質,推進阿什河、呼蘭河、肇蘭新河、烏裕爾河、訥謨爾河等河流和大慶市及周邊閉流區的綜合治理,維護呼瑪河、甘河、牡丹江、嫩江乾流等良好水質,力爭松花江乾流水質國控斷面穩定維持Ⅲ類。
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加強監管,地方各級政府及供水單位適時公開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市級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月向社會公開,縣級城市自2018年起每月向社會公開。
全面開展市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公布全省黑臭水體名單、責任人及達標期限;重點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七臺河市、鶴崗市、綏化市等城市建成區的22條黑臭水體開展整治工作,治理情況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到2017年底前,市級及以上城市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哈爾濱市建成區於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到2020年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87%
到2020年,哈爾濱市、七臺河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比例不低於20%,雙鴨山市、大慶市、牡丹江市、鶴崗市下降比例約為20%,齊齊哈爾市、綏化市達標,雞西市、伊春市、佳木斯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大氣質量在保持現狀的基礎上爭取進一步改善。
到2020年,全省大氣PM2.5未達標的市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較2015年下降15%,市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5年累計下降1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的平均濃度均達標。
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7%。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城市近郊、上風向和不利於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地區應逐步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47.3%
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對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於排放限值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於排放總量指標的加倍征收排污費;對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於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
實施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環保『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
此外,到2020年,全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達到45個,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7.3%。加大紮龍、三江、洪河和興凱湖等8個國際重要濕地保護力度。保護、修復和擴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建設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