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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旅游委公布八起行政處罰案例
2017-01-11 10:27:3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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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1月11日訊 省旅游發展委員會10日向社會公布八起旅游行政處罰案例,要求各旅行社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記者從省旅游委了解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89條2款:『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的情況』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的要求,哈爾濱市對八起旅游行政處罰案例進行了處理。

  八起案例分別是:哈爾濱長城國際旅游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處停業整頓3個月,處1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罰款。黑龍江省松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兩起),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處沒收違法所得4210元,停業整頓3個月,處1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罰款;與旅游者簽訂不規范旅游合同,責令改正,警告,處2萬元罰款。黑龍江長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旅游者簽訂不規范旅游合同,責令改正,處5萬元罰款。黑龍江景程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旅游者簽訂不規范旅游合同,責令改正,警告,處2萬元罰款。哈爾濱所到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與旅游者簽訂合同,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轉團,變更經營場所未在規定期限內備案,責令改正,警告,停業整頓1個月,處5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2000元罰款。王泓權,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800元,並處1000元罰款。吳大龍,未取得相應業務經營許可經營旅游業務,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0元,並處1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