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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
2017-01-12 07:20:00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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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1月12日訊 記者11日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本月起,哈市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由現行每立方米0.80元調整為0.9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由現行每立方米1.20元調整為1.40元。

  據悉,凡在哈市市區內(含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按照用水數量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按照取水數量征收。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居民用戶,其污水處理收費標准仍執行每立方米0.25元不變。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