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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委員陸雁:建立推動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2017-01-15 17:33: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欒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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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5日訊(記者 欒微)15日,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隆重開幕。省政協委員、哈爾濱鑄誠知識產權諮詢服務公司總經理陸雁做客東北網『兩會說』時建議,建立推動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陸雁做客『兩會說』。

  陸雁告訴記者,我國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建立是在近年纔開始的,目前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城市開展比較熱烈。自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出臺以後,改革立案受理制度,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隨著人們法制觀念的增強,案件數量比立案審查制時的案件數翻了數倍,但法院的辦案人員的數量卻沒有增加。審判人員每天疲於開庭,案件判決、裁決只能拿到家裡利用休息時間去寫,有的審判員2016年全年結案近千件,即使這樣,仍然避免不了出現不能按時結案,未能化解矛盾的目的,當事人不滿意。同時隨著訴訟的發生,當事人之間矛盾激化,與建立和諧社會的要求不一致。陸雁建議,以社會組織的形式建立調解中心,法院建立特邀調解員制度,民政局、婦聯、社區建立人民調解中心,發揮中立第三方的調解人的作用,建立多元調解機制,實現糾紛合理分流,穩妥化解,發揮非訴訟調解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解決、化解社會矛盾。

  陸雁建議,法院系統應建立調解機制,建立特邀人民調解員制度,把民事糾紛、小額經濟糾紛等案件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法院的民事程序的每一階段均可引入調節機制,畢竟民事糾紛不是敵我矛盾,解決方式應該以和諧化解為最佳。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糾紛,物業、取暖、供熱糾紛,婚姻家庭、繼承、贍養、撫養等糾紛,民間借貸且標的額不大的,相鄰關系,醫療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等等都適合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開展。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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