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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網絡經營者電子標識管理新規23日實施 開網店要公示電子"身份證"
2017-01-23 07:33:00 來源:生活報 作者:陳明菲
生活報1月23日訊 22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黑龍江省網絡經營者電子標識管理暫行規定》將於23日開始實施,新規要求網絡經營者必須申請電子標識並在其網站進行公示,網絡經營者提供虛假信息騙取電子標識或偽造、冒用電子標識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據介紹,按照規定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通過網站、網店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各類市場主體,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電子標識,電子標識的申請、核驗和發放實行網上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網絡經營者未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電子標識或者營業執照登載信息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未對其平臺內網店公開電子標識或者營業執照登載信息的,且在監管部門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