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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重申全域禁放『孔明燈』
2017-02-07 09:09:52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馬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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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7日訊 每逢一些傳統節日,有很多市民喜歡燃放『孔明燈』來增添節日氣氛,但這個行為卻存在著安全隱患,因燃放『孔明燈』引發的安全事故在全國范圍內屢有發生。為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近期再次下發通知,要求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廣大市民應做到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特別是元宵節將至,更應該提高警惕,對身邊燃放『孔明燈』行為堅決說不。

  記者了解到,從2010年開始,牡丹江市就明令禁止非法銷售、燃放『孔明燈』。據相關人士介紹,燃放『孔明燈』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燃放的『孔明燈』如果遭遇強風,燈罩被吹傾斜後可能會被底部的明火引燃,一旦掉落在草堆、樹林、加油站等地方,極易引發火災。城市上空布有各類供電、照明、通訊線路,『孔明燈』燃放後很有可能掛在各種線纜上,造成通訊和供電設施故障。還有就是『孔明燈』可飛到近千米的高空,一旦遭遇降落或起飛的飛機,將危及飛機及乘客的安全。此外,在人員密集區域燃放『孔明燈』,稍有不慎會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對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做到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並有權制止和舉報燃放『孔明燈』的行為。

  在節日期間,牡丹江市工商局也將加強對非法銷售『孔明燈』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和取締力度。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將對非法銷售、燃放『孔明燈』的行為進行及時勸阻和制止,對轄區內非法銷售『孔明燈』的有關經營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依法查處,並對抗拒相關部門管理和執法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