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4日訊 近日,王先生拿著自己的無償獻血證感慨地說:『去年我母親生病住院,需要輸血,3次一共從市中心血站報銷回來1萬多元的用血互助金。母親這一病,讓我對「一人獻血,全家受益」這句話有了更深的理解。』在王先生的帶動下,今年他的妹妹也成為了一名無償獻血者。
2月13日,晚報記者從市中心血站了解到,去年全市近4萬人次無償獻血10噸。
據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黑龍江省獻血條例》第34條規定,不但無償獻血者本人可以享受相應的免費用血,其直系親屬也可按照規定享受與獻血者獻血量等量的免費用血。除此之外,血液病患者、治安模范和勇敢市民、享受社會救濟人員及五保戶的醫療用血,都可返還用血互助金。
參加無償獻血,既是奉獻者又是受益者。根據相關規定,無償獻血者自初次獻血30日起,可以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無償獻血證》按規定免費用血。去年,我市為3700多人次報銷用血費用463.62萬元,這讓獻血者切實感受到了『血液銀行』的便利。
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員告訴晚報記者,根據相關規定,醫療用血實行等量互助金制。患者可在用血後的6個月之內憑居民身份證、病歷首頁、輸血記錄單、出院結算單原件、用血互助金憑證等,於每周三到市中心血站辦理退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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