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15日訊 一男一女專挑沿街商鋪,一人借機支開店內人員,另一人趁機盜走手機、iPad、錢包、背包等財物。兩人一個月內盜竊12起,涉案金額5萬餘元。近日,他們被哈市道裡區人民法院分別判決三年及兩年十個月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哈市道裡區哈藥路某車行來了一男一女兩名中年人,他們說要買車,隨後男子開始與店員攀談、看車。不一會兒,這名男子要求服務人員為其找資料,看到對方走了,與男子一同來的女子快速走出店外,隨後男子也快速離開。當服務人員返回時,發現兩人都已不見了蹤影。十幾分鍾後,店中另外兩名正在看車的顧客稱自己放在店裡的背包不翼而飛,包內苹果手機、車鑰匙、錢包、現金一並丟失,店主立即報案。警方通過監控錄像,鎖定了之前一男一女兩人的身份。據警方介紹,近一個月時間內,這兩人先後作案十餘起,警方正在追查其行蹤。
2015年11月初,兩人再次結伙到哈市道裡區某化妝品商店作案,女子佯裝試用化妝品,要求店員為其找貨,不一會兒男子先行離開,女子購買眉筆後也快速離開。隨後店員發現自己放在櫃臺上的苹果手機沒了,立即報警。警方根據沿途監控鎖定兩人出租屋位置,將其抓獲。
經查,男子叫趙某,女子叫李某,兩人均是慣犯,曾先後3次因盜竊罪獲刑。他們相互配合,先後在哈市香坊區、南崗區、道裡區多地,專挑沿街商鋪,利用商鋪內人員混雜的間隙,一人掩護、另一人實施盜竊,一個月內共作案12起,盜竊手機16部以及其他財物,涉案金額5萬餘元,所得贓款大部分被揮霍。
近日,經道裡區人民法院審理,趙某和李某相互配合結伙作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判決趙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並分別各處以五千元罰金。